千萬不要低估道路交通或駕駛罪行所帶來的後果。許多人對於一些他們本來認為相對較輕微的罪行,實際上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而感到驚訝。例如:
任何人在駕駛車輛時沒有給予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者沒有合理地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犯罪
危險駕駛是指駕駛者使他人面臨人身傷害或死亡的危險,或造成財產嚴重損壞。
在酒精影響下駕駛是犯罪行為。您可能面臨的後果包括參加強制的駕駛改善課程、駕駛禁令和監禁。
超速的懲罰可能根據當時駕駛時的速度而有所不同。
任何人在被取消駕駛執照資格的情況下在道路上駕駛汽車,即屬犯罪。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或致使或允許任何其他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除非就該人或該其他人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和合法的第三者責任保 險,否則即屬犯罪。
警務人員可以要求任何正在駕駛、企圖駕駛或控制汽車的人提供呼氣樣本,以作呼氣測試。任何人無合理辯解沒有提供呼氣樣本,即屬犯罪。
每當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受傷或對其他車輛、特定動物或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害時,司機有義務停車,並向警方報告事故,否則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