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NCES IN HONG KONG在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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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入境條例罪行

經常被大眾忽視的是,香港一向實施嚴格的入境政策和措施,因此違反《入境條例》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中發生,具體如下:

違反逗留條件/逾期逗留

任何人如違反入境事務處對其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 2 年。

合法入境但逾期不離境的人士亦可能會被指控違反逗留條件並被定罪。在判刑時,法庭會考慮逾期居留的時間長短以及在此期間該人有否從事過任何工作。

僱用非法勞工

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即僱用非法勞工)是一項嚴重的罪行。僱主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00元及監禁10 年。

向入境事務人員作出虛假陳述

向入境事務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犯罪。法庭在判處這條控罪的刑罰選擇範圍很廣,因為罪行的嚴重性可以從微不足道的案情到促使非法入境者進入或逗留在香港。然而,任何人一旦被定罪,通常會被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