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NCES IN HONG KONG在港罪行

  • 홈
  • 服務範疇

服務範疇

危險藥物罪行

您可能面臨的危險藥物罪行包括:

管有危險藥物

任何人持有或吸入、攝取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被款港幣1,000,000元及監禁7年。

販運危險藥物

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0港元及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