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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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警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拘捕我?
如果警方有合理的理由懷疑某人犯了罪,他們有權在無拘捕令的情況下拘捕 該人士。在其他情況下,他們可以根據法庭發出的拘捕令進行拘捕。
Q2.如果我被警方拘捕,我該怎麼做?
您應保持冷靜,要求聯絡律師,並在律師到達之前不回答問題。如果你被警方拘捕, 這意味著他們認為你是一名嫌疑犯。你可能會迫切想要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我們建議你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先諮詢法律意見。
Q3.被捕時,我擁有哪些權利?
您有權知道被捕原因、保持沉默、獲得法律代表和諮詢律師。
Q4.警方要求進入我的住所。我該怎麼辦?
警方可以在有法庭授權的情況下進入和搜查任何場所。您應該要求先查看搜查令。如果他們懷疑某人擁有與罪行有關的物品/文件,警方可以進行扣留。

如果有合理懷疑某人可能在該處或涉及國家安全,警方可以無需搜查令進入該處。
Q5.在警方會面期間,我可以保持沉默嗎?
是的,您可以保持沉默,您也可以要求在決定是否回答問題或在會面期間要求獲得法律代表陪同。如果您合理懷疑在會面期間受到不當對待,您應立即尋求律師的協助。
Q6.如果我在調查中提供虛假信息會有什麼後果?
向警方或任何相關機構提供虛假信息是一項刑事罪行,您可能面臨長達六個月的監禁。
Q1.警方逮捕我後,是否會在起訴後釋放我?
通常在您被起訴後會獲得保釋,除非罪行嚴重或有合理理由拘留您。您可以被拘留最多48小時,若申請了關於驅逐的拘捕和拘留令,則可延長至72小時 。

在某些情況下,警方將在進行調查但未對該人提出起訴的情況下准予保釋。
Q2.法庭保釋是什麼?
法院保釋是一種法律程序,容許法院批准被告可以暫時不用被還押,支付指定的金額做保釋金,等待下一次出庭。法庭可能對被告施加一項或多項保釋條件。 這些條件通常較為嚴格,包括交出旅行證件、居住在指定地址、遵守宵禁、不接觸證人等。
Q3.法院可以拒絕保釋嗎?
法院可以拒絕保釋,尤其是在罪行嚴重的情況下。如果法院拒絕保釋,您有權每8天重新審查您的保釋申請。或者,您可以向高等法院的法官提出保釋申請。無論是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還是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我們都建議您聘請法律代表,以便他們能夠評估和幫助您獲得最佳保釋條件。
Q4.如果我不遵守保釋條件會發生什麼?
如果您未能按法庭或警方的要求定時報到,您將被視為「潛逃」。這意味著您將被列入「通緝名單」,這也是一項刑事罪行。如果您有潛逃的歷史,將來申請保釋將非常困難。
Q1.如果認罪,可以獲得減刑嗎?
認罪可反映被告的悔意及省卻審訊時間,是重要的求情理由。如被告一早認罪(例如在首次聆訊或開審前一段時間),而法官認為他 / 她適合被判處監禁 ,法庭通常會扣減三分之一的刑期。如果被告在審訊開始後才認罪,便可能會獲得較少減免。

如果您不確定是否應該認罪,建議諮詢律師,他們可以幫助您評估並給予建議。
Q2.什麼是辯訴交易?
根據罪行的具體情況,控方可能會同意被告對較少或較輕的指控認罪。這樣的安排可以節省時間和費用。
然而,辯訴交易可能不適用於更嚴重的罪行。請聯繫我們以了解您是否符合辯訴交易的資格。
Q3.在被起訴後,有可能不被定罪或不受處罰嗎?
是的,這被稱為「簽保守行為」。
簽保守行為是讓被告向法院承諾不再犯任何罪行,並在不超過三年的時間內保持良好行為。如果違反此承諾,您將被要求向法庭繳交擔保金。
Q4.我的案件適合申請簽保守行爲嗎?
簽保守行爲適合初犯和輕微罪行。如果您沒有案底並面臨輕微指控,則可能符合資格。
Q5.什麼時候可以申請簽保守行爲?
簽保守行爲適用於初犯或輕微罪行。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簽保守行爲的資格,我們可以評估您的情況並告知您簽保守行爲的可能性。
Q6.如果我不認罪會發生什麼?
案件將進入聆訊階段。 在檢控方和辯方陳述案件後,法院將作出裁決。
Q1.如果我對法的裁決不滿意,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對定罪或判刑不滿意,在有合理的上訴理由及在時間限制內提出可以提出上訴。如果您考慮提出上訴,我們可以幫助評估您的案件並提供法律建議。
Q2.如果法庭批准我的上訴申請會發生什麼?
如果法庭批准您的上訴申請,可能會推翻下級法庭的裁決或加重刑罰。
Q1.我需要披露我的犯罪紀錄嗎?
如果您的定罪尚未已喪失時效,則需要披露該紀錄。對於某些職位,如警察 、會計師、律師、金融服務、司法職位或高級政府職位,您必須披露所有過去的定罪,包括已喪失時效的定罪。

不披露您的定罪是刑事罪行,例如會被視爲提供虛假信息。如果您有犯罪紀錄且不確定是否需要披露,請聯繫我們的團隊以獲取法律建議。
Q2.什麼是已喪失時效的定罪?
已喪失時效的定罪是指在定罪日期滿三年後,且在此期間內沒有其他定罪的情況下,可以被忽略的定罪。
已喪失時效定罪的要求是被定罪者在該定罪期間內不得被判處三個月以上的 監禁或罰款超過港幣10,000元,且不得在香港有其他定罪。